索引号
010820010/2017-10582主题分类
财政发布机构
财政局生成日期
2017-10-16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近日,县财政局对县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核查。
本次县财政局按业务股室归口分组,对全县50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数据进行核查,对核实无误后的决算数据下达批复文件。一是明确批复职责。财政部门负责批复县本级各主管部门汇总情况,各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所属基层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二是明确批复时限。县级财政部门将在2016年度决算草案报县人大审查和批准后20日内批复各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基层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县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部门决算批复工作的督导,把部门决算批复工作纳入单位会计监督检查重点考核内容,对未如期实施批复工作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