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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3-001043
  •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10:26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泾洋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我省、我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的功能作用,统筹做好2023年以工代赈工作,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咦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升级预算内基建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3〕865号)要求,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下达你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下达

本次计划以直接投资方式下达,总投资7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10万元,省级预算内基建配套资金104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65万元,请你办认真做好计划分解下达、资金安排、项目环节管理和资料规范归档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深入学习领会《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并将正式批复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的,将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收回巳拨付的资金,对相关责任领导、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发改局要认真部署有关镇办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每半月对项目相关单位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收集汇总,并开展核查。要发挥发展改革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就近就便监管优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对于劳务报酬发放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将桉程序转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全部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有关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数据填报质量。每月8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更新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市发改委将定期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年度项目成效评价和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对于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开完工且受到国家和省级层面通报项目,将影响项目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资金申报。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县发改局要进一督促指导有关镇办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当地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受灾群众在家门口务工就业,防止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现予以公示。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916-6712079 

联系邮箱:1014099250@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人民政府院内三楼

附件:1.汉中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

2.汉中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绩效目标表

                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2日你 

  • 1. 汉中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汉中)(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