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的公告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汉财办农〔2023〕141号)及《镇巴县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提前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镇乡振发〔2024〕1号)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7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70万元,其中用于镇巴县2024年青水镇朱家岭村乡村旅游改造提升项目130万元,镇巴县苗绣培训项目40万元。
二、资金使用
依据《镇巴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061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0916-6712255(财政局)
联系邮箱: 473221353@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秦茗路29号
附件:镇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