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和市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调整收回资金)的公告
根据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镇巴县财政局《关于镇巴县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回收与建设内容及资金计划调整变更的批复》(镇农发〔2024〕288号),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收回资金)181.9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收回资金)181.9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147.27万元;就业类项目11.9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2.68万元。
二、资金使用
依据《镇巴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255(财政局) 0916-6712061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 473221353@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秦茗路49号
附件:镇巴县财政局镇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收回资金)的通知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