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
巩固提升任务)的公告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汉财办环〔2024〕32号),结合镇巴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镇林发〔2024〕30号),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6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60万元,用于镇巴县国有星子山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实施。
二、资金使用
依据《镇巴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255(财政局) 0916-6712061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 473221353@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秦茗路49号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