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县级政府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结合《县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下达镇巴县2025年度市级第一批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镇农发〔2025〕51号),现将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0万元,用于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693.21万元;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类项目286.79万元;项目管理费90万元。
二、资金使用
依据《镇巴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8641901(财政局) 0916-6712061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 473221353@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秦茗路49号
附件:镇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