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

我县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财政局及时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18.96万元通过财政惠民资金专户“一折通”发放到174户义务兵家属账号中。

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即:“本科年标准36000元,大专、高职年标准30000元,高中年标准24000元,初中1800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3075元,即最低标准为33075元,“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此项工作的及时落实兑现,极大解决了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了他们报效祖国、献身国防、服务人民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