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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四举措推进集采药品工作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集采“进基层”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扩大集采药品使用范围,增强集采药品的可及性和群众购药的便捷性,保障患病群众用药需求。县医保局四项举措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见成效。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稳妥有序扩大覆盖面。药品进基层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医保系统检验“三个年”提升活动成效的具体体现,更是让老百姓用上高质、价廉、便捷药品的有效措施。县医保局督促经办中心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月结清算,指导县医保基金管理中心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医保基金支付流程,加快医保基金的拨付进度,积极探索集采预付金制度,为有力推动集采药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有效减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金垫资压力。

二是做好保障服务,打通药品集采梗阻段。建立县镇村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分级负责制度,依托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集采药品耗材报量需求。落实专人负责报量全程监督,对于报量较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减少超过20%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测,对于填报数据不合理和原因说明依据不充分的,退回重新填报。对采购进度低于当前进度,中选产品采购数量占比明显偏低,特别是非中选产品采购数量超过中选产品采购数量,以及不报量仍在大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及时提醒纠正,确保集采药品最大量使用落地。

三是强化过程指导,实行基层用药零距离。利用“四下基层”等活动,组织基金中心业务骨干,深入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采药品耗材数据分析、科学填报、合同签订、确认回款四个重点环节及集采药品“以镇代村”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着重讲解如何通过HIS提取数据进行科学核算,最大化的享受结余留用政策红利,要求将结余留用基金用于激励基层一线医务人员,切实提高镇村推广使用集采药品的积极性。针对集采药品采购中的存在的采购药物缺货、配送公司配送不到位、网上申报数据不能共享等问题找到解决的突破点,打通集采药品进基层瓶颈梗阻通道。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提升集采药品工作质效。县医保局坚持执行批次调度、季度通报制度,常态化督导集采药品及集采药品“以镇代村”工作;将集采药品“以镇代村”工作列入镇村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重点考核内容,强化考核;同时将集采药品“以镇代村”推进和提升工作列入2024年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内容,组织骨干工作人员深入镇、村医疗机构督导落实,提升集采药品工作质效。全县25家公立医疗机构,181家村(社区)医疗机构,实现集采药品、耗材使用全覆盖,建立县、镇、村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六统一”管理模式“统一采购、统一入库登记、统一销售台账、统一价格公示、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考核办法”,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截至2024年5月,已落实九批次国家组织及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县级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达298个品种、耗材16个品类,一级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达145个品种,村(社区)卫生室使用集采药品达32个品种,基本实现高质、安全、廉价的“两病”及常用药品“家门口、零距离”购买,有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