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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落实“三抓”措施,持续巩固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治理成效

为巩固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治理成效,推动药品价格监测比价长效化,镇巴县医保局持续抓实定点零售药店“事前、事中、事后”药品价格跟踪督导机制落实,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公平、合理、透明,满足群众方便、快捷、高质、廉价购药需求。

事前抓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县域内20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和医保业务人员开展医保政策培训,重点就《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辅导培训,提高政策熟知度。采取现场指导模式持续推进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门诊处方流转登记、药品追溯扫码、药品进销存及医保报销等操作业务培训,提升医保业务经办能力。

事中抓整改提升。督促定点零售药店张贴《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承诺书》,邀请参保群众监督药店诚信经营,促进药店价格自律;引导定点零售药店规范落实明码标价和公开、公平、合理确定药品零售价格;督导定点零售药店完善药品进销存台账;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定期督查定点零售药店整改落实情况,巩固药品价格治理成效,提升定点零售药店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运行行为。

事后抓监管规范。持续落实定点零售药店常规药品价格监测比价机制,动态调整药品监测比价品种,目前抽取的常用药品种由123种扩大至140种,坚持每月定期将监测比价结果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公告发布,让购药者选择性消费,公布公示常用药品比价监测10批次;坚持落实定期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对串换药品、进销存不符、标价和系统不符、结算不规范等现象及时警示提醒、约谈、处罚,切实运用好“事前、事中、事后”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跟踪监测机制,推动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