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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财政局内设股室及局属单位

  • 索引号:

    610728000-/2020016535
  •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10:22
  • 来源:

  • 发文机构:

    财政局
  • 内容概述:

局 长:胡定安 联系电话:0916-6712255

副局长:吕朝泽 联系电话:0916-6712255

副局长:夏云兴 联系电话:0916-6712255

副局长:许加贵 联系电话:0916-67122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人:田洵,电话:0916-6712255)

股室职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草拟、文档管理、信息宣传、制度建设、综合治理、安全保密、职工福利、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会议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指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及财政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公务员考核、人员调资和人事报表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机关廉政灶、后勤管理、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法制、普法、信访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机关大楼二楼)

(二)预算股(负责人:胡小伟, 电话:0916-8641908)

股室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政策,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全县财源建设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管理;负责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负责编制全县预(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年度预算执行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负责全县政府预算公开和指导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的协调监督及调查研究;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机关大楼三楼)

(三)国库股( 负责人:景海峰,电话:0916-8641916)

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拟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负责总预算会计、财政专户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承担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全县会计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及代理记账机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负责国库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机关大楼二楼)

(四)行财股( 负责人:张彬,电话:0916-8641920)

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承担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机关大楼三楼)

(五)农财股( 负责人:程美林,电话:0916-8641925)

负责拟订全县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经济建设、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各项财政农业、惠农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经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机关大楼四楼)

(六)社保股( 负责人:姜宗宏,电话:0916-8641926)

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政策,拟定全县社保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负责全县社保基金(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协调配合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机关大楼五楼)

(七)债管股(负责人:闫彧,电话:0916-8641930)

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和企业会计财务报告的编制;承担全县交通、金融、环保、供销、物流及中小企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和粮、油储备等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机关大楼五楼)


下属单位:

镇巴县国库支付局(局长:刘群,联系电话:0916-8641955)

单位职责:

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印鉴预留及日常管理事宜;根据财政局(国库科)批复的资金支付计划,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负责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准入的审核、指标录入审核及分月用款计划的审批下达工作,并做好往来资金的会计核算、银行账户的管理和对账工作;负责全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跟踪并监督代理银行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参与协调处理代理银行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负责搞好预算单位各类收入、支出凭据收集整理和清退工作;完成上级和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机关一楼

镇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马群,联系电话:0916-8641936)

单位职责:

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非税收入的稽查工作;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非税收入项目的审验和年检工作。国家关于住房、物价、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彩票公益金等资金的监督管理。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机关二楼

镇巴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人:丁飞飞,联系电话:8641960)

单位职责:

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负责镇财政所管理;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机关四楼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淡黎军,联系电话:0916-8641963)

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和采购目录;审核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确定协议采购的范围和数量,审核和结算采购资金;对集中采购目录内应该实行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集中采购;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搜集、汇总和报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等;确认和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和管理专家库;监督采购活动,处理违规行为,受理询问和质疑,进行投诉处理;督查项目执行情况,参与采购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跟踪采购项目售后服务。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五楼

镇巴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局(局长:田洵,联系电话:0916-6739808)

单位职责:

负责县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配合预决算信息公开和财政供养人员、预算单位资产等基础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配合管理专项资金财政项目库。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办公楼一楼

镇巴县财政投资评审办公室(负责人:张强,联系电话:0916-8641919)

单位职责:

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和决算评审工作,确定工程合理造价;出具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工程日常监管活动;负责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项目效绩评价、考核工作;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议情况。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二楼

镇巴县国有资产评估中心(负责人:赵劲风,联系电话:8641933)

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国有企业资产处置、产权登记、变动、注销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处置;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非法转让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对全县国有企业、控股及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机关四楼

镇巴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马孝锋,联系电话:0916-8641990)

单位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与稳定;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地方经济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做好辖内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工作;负责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调查分析全县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内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处理好辖内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案件;负责做好与金融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与合作,并做好协调、考核、考评和信息交流工作,实现政企银共同发展,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活动;包括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开发和开辟各种融资渠道,推动我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重点项目的建设、“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小额担保、再就业等一系列贷款的扶持力度;负责县金融办党务、政务、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考勤、考核、会议记录、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工作;起草、审核有关金融工作的文稿、函电;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016号机关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