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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 索引号:

    610728000-/2020002422
  •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06日 09:29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一)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五)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等。负责全县科技对外宣传、考察、培训、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六)负责编制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经费监督管理。

(七)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与科研单位的联系,推动科技与人才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