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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人社局工作职能

  • 索引号:

    610728000-/2020015523
  •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11:39
  • 来源:

  • 发文机构:

    人社局
  • 内容概述:

1.贯彻实施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制定人才开发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社会保障机制。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型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4.负责建立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实施办法,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高校毕业生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