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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经济贸易局工作职能

  • 索引号:

    610728000-/2020002320
  •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10:11
  • 来源:

  • 发文机构:

    经贸局
  • 内容概述:

  1.贯彻中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和实施行业或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2.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工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工作,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协助市工信局对在镇巴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6.负责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承担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纳入全县工业经济体系统一规划、总体安排、统筹发展。
  8.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法律法规,配合市工信局做好全县工业领域招投标活动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扭亏增盈;负责全县企业减负工作。
  10.配合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履行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参股企业出资人职责。
  11.负责中省市驻镇企业的联络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县室内装饰行业、餐饮协会和手工业联社工作。
  13.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4.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指导各类市场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
  15.执行国家出口管理政策,做好对外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产品出口等工作;负责全县外贸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
  16.指导全县外商(境外)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归口管理本县对外援助和接受国外援助项目;监督检查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实施情况;负责牵头外派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17.负责贸易展览会等商贸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其他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县商贸政策环境进行综合考评。
  18.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行业的协调工作。
  19.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拆解和旧货市场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20.承担全县商贸流通服务业(含餐饮业、洗染业、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的行业管理、创优评差、职业资格鉴定等工作。
  21.负责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22.负责制定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支持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23.负责本系统企业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