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长: 杨小勇;联系电话:0916-6712406
副局长:毛章禄;联系电话:0916-6712026
副局长:康树虎;联系电话:0916-671333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20号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人:王忠,电话:0916-6712026)
股室职能:承担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的使用等工作;承担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参与信访、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承担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人才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20号一楼
(二)工程股(负责人:杜恩念,电话:0916-6716660)
股室职能: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报批、实施;负责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前期工作基金;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水利行业的工程造价、技术标准、技术监督和水利建筑市场;负责全县重点水源、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堤防治理等重点骨干工程及专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工程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城乡供水政策和有关规范标准;负责全县已建成灌区、机电排灌工程及其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挖潜配套、更新改造;负责县城和乡镇供水管理;组织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计划用水和城乡节水先进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有关城乡供水工程水价政策;负责中、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和大坝安全鉴定。组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价工作;负责农村水电开发建设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水利宣传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20号三楼
(三)水政股(负责人:杨晖,电话:0916-6712026)
股室职能:起草、审核、修订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普法工作;承办水利系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流域、跨县区的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水利行业改革相关工作;配合参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参与信访、宣传等工作;承担各类政策性和临时性专项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电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20号二楼
(四)河长股(负责人:陈晓飞,电话:0916-6716456)
股室职能: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的开发和保护,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水资源调查评价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承担河长制湖长制有关组织协调、制度建设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参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承担县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20号二楼
下属单位:
(一)镇巴县城乡供水管理中心(负责人:李建华,联系电话:0916-6716067)
单位职责:1、贯彻执行城乡供水政策和有关规范标准。2、组织全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3、负责制定全县城乡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4、负责城乡供水工程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5、负责全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及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6、负责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协助环保局做好水源保护工作。7、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有关城乡供水工程水价政策。8、负责城乡供水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与存档工作。9、负责城乡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的宣传、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10、组织、指导水库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鉴定。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20号三楼
(二)镇巴县河道管理站(负责人:苗欣欣,联系电话:0916-6712140)
单位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2、负责对水资源、水利、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管护,对破坏相关设施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3、负责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利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4、负责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查处渔业行政违法案件。5、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征收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6、负责落实县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7、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8、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9、负责水旱灾害预警信息的统计、核查和发布工作,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10、承担县水利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20号二楼
(三)镇巴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人:高显武,联系电话:0916-6734680)
单位职责:1、拟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水土流失监测。3、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4、组织实施县级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4、负责水土保持相关科技开发与技术推广。5、水土保持宣传与人员培训。6、承担县水利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庞家坝小组
(四)镇巴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李忠,联系电话:0916-6712130)
单位职责:1、负责自来水生产、销售,满足县城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城区公共消防用水的用水需求。2、负责城区的抄表收费工作,做到文明用语,抄表按时、到位、准确,收费及时。3、负责城区供水设备的维修与维护,按规定做到维修及时、服务到位,让用户满意。4、负责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的建设。5、负责水源地日常巡查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6、负责各镇办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工作。7、承担县水利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兴隆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