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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 索引号:

    610728000-/2020001547
  •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2日 16:52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党组书记:薛开平;联系电话:0916-6715512

局长:童亚锋;联系电话:0916-6715512

副局长:余成文;联系电话:0916-6715512

副局长:田代顺;联系电话:0916-6715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政府院内一楼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办)、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并管理指导全县公证、律师工作。

(四)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

(五)依据法律法规组织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六)指导、管理刑释人员帮教安置。


(七)负责规划、推进公共法律援助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

(八)负责审核县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镇(办)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解释工作。

(九)指导全县镇(办)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依据相关法规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十二)负责全县法制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十三)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根据省市和县委改革要求,原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进行职责整合,承接县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能。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人:李兴群,电话:0916-6715512)

股室职责: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器材、警车等装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政府院内一楼

(二)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人:崔明钟,电话:0916-6713300)

股室职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起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处理县政府涉法案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聘用管理及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县政府有关涉法事务的研究论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政府院内一楼

(三)法治宣传教育股(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秘书股) (负责人:刘文群,电话:0916-6714467)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及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指导法制宣传报道;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负责任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等;统筹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协调各镇(办)、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文件;负责委员会及办公室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会议准备工作,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重要活动安排;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政府院内一楼

(四)基层公律股(负责人:董兰 电话:0916-6714534)

股室职责:组织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执业管理及相关专项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承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审核转报、年度考核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政府院内一楼

(五)社区矫正股(负责人:王兰,电话:0916-6718351)

股室职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各镇(街道办)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协调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重大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政府院内一楼


下属单位:

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马玉琢,联系电话:0916-6714445)

下属单位职责:1、免费接待法律咨询;2、审查受援人的条件和范围;3、批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安排工作人员办理援助案件;5、管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6、接受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业务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政府院内一楼

二、镇巴县公证处(负责人:程婷,联系电话:0916-6712279)

下属单位职责: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并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3、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新城街县信访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