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局 长:邓飞义 联系电话:0916-6713536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 华 联系电话:0916-6733536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积涛 联系电话:0916-6733536
党委委员、执法大队队长:张喜昌 联系电话:0916-6733536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唐宜锋 联系电话:0916-671244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县城新街22号
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股(负责人:吴虎 电话:0916-6733536)
股室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装备和接待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有关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党群工作。
办公地点: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二)综合监管股(负责人:代天祥,电话:0916-6733359)
股室职能:承担县安委办日常工作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安委会(办)有关会务和文稿起草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类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业务检查、排查、巡查、督查、考评、考核及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统计分析、灾情速报等工作。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验收销号和事故隐患直报、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系统的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依法指导参与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和抗洪抢险救援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落实防汛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及信息发布机制。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参加培训取证工作,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办公地点: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三)矿业安监股(负责人:文光军,电话:0916-6717108)
股室职能:承担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制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地点:县档案馆六楼
(四)危化工贸安监股(负责人:杨正万,电话:0916-6717108)
股室职能:承担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放管服”改革相关协调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办公地点:县档案馆六楼
(五)应急管理调度股(负责人:康飞,电话:0916-6713336)
股室职能: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业务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各镇办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消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重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监测预警、调查评估论证和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县级应急物资的需求规划编制、储备管理、调拨配送、使用监管工作,建立全县应急物资、设备台账;负责全县应急物资装备、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调度工作。组织参与协调火灾扑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对受灾镇(街道)的应急援助工作,指导灾害避难场所建设。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指导各镇办、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衔接县消防救援大队、驻镇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森林防火、防灾救灾考评工作。
办公地点: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下属事业单位:
镇巴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唐宜锋,电话:0916-6712449)
单位职能:
(一)组织协调政务值班、应急值守等工作,拟订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二)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县城新街20号(县水利局四楼)
镇巴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张喜昌,电话:0916-6733536)
单位职能:
(一)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二)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方面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三)开展与所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的执法检查;
(四)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参与配合全市开展交叉执法。
(五)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整改评估工作;
(六)结合执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七)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八)完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移交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办公地点: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