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县电商直播基地作用,持续推进我县直播电商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引运营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募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凡有意承担镇巴县直播基地运营的企业均可报名。
二、镇巴县直播基地概况
镇巴县直播基地位于县食品公司院内(原商业总公司办公房),面积约450平方米,2022年12月投入使用,直播基地内设直播区、运营区、企业办公区等功能区。基地主要为应用电商直播企业或个人提供办公入驻、直播业务指导、公共直播间使用等服务。
二、运营内容、期限及相关政策
(一)运营内容。
1.组建不少于五人的专业运营团队,负责电商直播基地场所日常运营管理。
2.负责基地所有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运营期间承担基地水、电、网络及其他相关运营费用,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台账;负责直播基地用电、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应急处理等保障和管理,确保公共服务中心场所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3.为全县电商创业人员、电商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电商直播业务指导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拍摄、直播话术、直播技巧、抖店开设、橱窗开设、运营分析、网店运营、设计美工等方面的指导,每年开展服务不少于80次;每年组织直播人才开展电商直播相关的座谈、交流、营销等活动不少于2次,参与人员每次不少于20人。
4.做好基地入驻企业招募工作,招募入驻的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应用抖音、快手、微视等知名电商平台销售的直播经营主体及营销推广、网店运营、短视频摄影、设计美工、快递服务、管理咨询等电子商务服务经营主体。入驻基地的经营主体经服务运营商初核后,报县经贸局(电商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入驻;
5.为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开展电商直播业务指导和服务,建立业务指导群,开展线上业务辅导,每年线下现场指导电商站点不少于20个;同时,运营商要提升自身经营水平和能力,增强电商直播基地持续运营能力。
6.每年开展县域农特产品直播带货不少于100场次;
7.按时参加省、市、县相关会议及培训,完成县经贸局、电商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运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双方确认后正式起计两年。
(三)相关运营政策。
县经贸局提供运营场地和办公设施设备,不提供运营费用。运营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招募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在镇巴县服务的能力,具备充足的人才资源,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名。
(四)具有专业电商直播团队和电商直播从业相关经验。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或者具备跨境电子商务运营经验,有跨境电子商务基地等资质的优先考虑。
(五)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的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六)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单位简介及服务能力介绍、既往类似业务开展情况。
(二)服务单位资格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服务团队拟投入人员名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三)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四)根据运营内容制定的运营方案。
(五)企业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运营管理成功的业绩说明材料(如有)、截止报名前无信用不良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
(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塑印成册,用单独的密封袋密封,一式两份。
五、确定程序
报名结束后,县经贸局将研究确定评审时间,通知报名企业参加;同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县经贸局与确定的运营商签订镇巴县电商直播基地运营协议。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需提交密封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申请材料要在封面注明报名企业,并加盖企业印章和法人印章(骑缝章),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8月17日
报名地点:镇巴县电商办(镇巴县物资公司对面)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363026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