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升,县政府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7日发放中秋国庆系列活动消费券。现特面向全县征集参与“双节同庆、乐购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正常经营的在库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油站除外)及在库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本轮消费券参与企业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进行,严禁随意设置门槛、随意涨价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后期所有活动参与资格。
二、征集报名要求
(一)可支持受理云闪付收单。
(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经营状态良好。
(三)自觉配合做好“双节同庆、乐购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及推广工作,具备条件的在会员群或者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开展活动推送。
(四)填写并上报镇巴县“双节同庆、乐购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申请表、承诺书,对参与活动做出相应承诺。
(五)参与企业名单由县经贸局进行审定,提交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通过平台进行经营资质审核,安排专人办理商家支付功能开通业务,确保技术支持,确定首轮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后期根据情况进行充实调整。
三、征集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18时整。
四、征集报名方式
(一)微信投递形式:参与商户扫描二维码进微信群上传承诺书及申请表。
(二)投递邮箱形式:参与商户将承诺书及申请表上传至邮箱。
联系人:武思琪
联系电话:17713590487(微信同号)
邮箱:774298924@qq.com
附件:1.镇巴县“双节同庆、乐购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承诺书.docx
2.镇巴县“双节同庆、乐购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申请表.docx
3.2026年双节消费券工作交流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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