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2024年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工作座谈会暨守护行动部署推进会和陕西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依据省局《2024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方案》(陕市监发〔2024〕1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价格收费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和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执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常态化监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依法查办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违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着力推动出台一批制度性成果,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巩固经济回升向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创新监测,精准监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精准监测推进精准治理。按照总局的统一安排,推广企业价格员制度,建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监测,完善网络传销监测与执法衔接,构建及时、高效的常态化监测体系,切实提高分析预警能力。综合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网络舆情、公众留言等渠道,研判风险隐患和重点难点热点,及时调整监管执法重心,提升针对性有效性。
2.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以“守秩序、守稳定,护民生、护发展”为主题,聚焦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注、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整治。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查案子”和“建机制”两条主线,实现工作更加有力有感。
3.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按照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求,全面规范监管执法,做到公正文明执法,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一刀切执法”等现象。坚持监管为民,综合运用梯次监管工具,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4.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坚持系统观念,以监管执法促进规范发展,及时总结执法经验,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行为频发的突出问题,要综合分析研判深层次原因,推动源头治理,优化政策措施。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落实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重点检查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创新治理机制,扩大治理成效。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转供电环节、天然气管网和供水企业等领域,依法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违规收费、金融机构不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天然气管网和供水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用能成本,着力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开展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检查各类学校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收费政策情况,查处校外培训、研学旅游等机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加价超过规定差率、重复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检查旅游商品、酒店民宿、周边餐饮等经营者明码标价情况,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行为,查处线上旅游平台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减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促进放心消费。
(三)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查处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规制网络商业诋毁,打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查处“一老一小”、医疗美容、培训机构等民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保护老、妇、幼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查处医药购销、教育、通讯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的新型营销行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加大商业标识保护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商品行为,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四)开展打击传销与直销企业涉传行为专项执法。在巩固前期打击成果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涉稳动态,健全涉传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全面提升治理传销能力。对攀附或歪曲国家有关政策、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等网络传销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对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诱骗人员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的聚集式传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范聚集式传销回流反弹。对直销企业挂靠行为要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核查处理相结合,研究制定长效监管措施,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守护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方案,细化措施,落实到位。县局将通过“三书一函”、督导调研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查办重大案件,及时研究解决案件查办和制度建设中的疑难问题。
(二)加强保障,夯实执法基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开展执法检查问题整治,提升系统队伍监管执法能力。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人财物支撑,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加快智慧监管建设步伐,探索建立服务于日常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的监测体系。深入推进行风建设,禁止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
(三)加强转化,汇聚行动成果。各市场监管所要把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监管方式作为开展守护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预期成果清单,并于5月15日前报送县局。对照预期成果清单,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守护行动有收获、有成果。
(四)加强宣传,打响执法品牌。各市场监管所要注重总结宣传守护行动执法成效,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解读,精选部分优秀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围绕价格监管工作40年、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公平竞争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宣传主题,多形式多维度宣传守护行动的执法实践、规则完善和宏观效应等,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促进经验交流。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统计数据、典型案例等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统计表(自5月起),6月25日报送守护行动上半年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12月25日报送守护行动工作总结。县局将对各市场监管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小波 联系电话:0916-6719937
附件:1.重点任务执法检查重点
附件1: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
一是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建筑许可、生产/销售许可、竣工验收、专利申请等过程中各类评价、评审、报告编制等收费。依法查处违规增设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收费、不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未脱钩单位承担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转嫁行政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费用等行为。
二是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收费。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等活动,依法查处强制入会强制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费、开展活动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等行为。
三是商业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收费。重点检查对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融资过程中中介收费情况。依法查处不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通过转嫁、搭售等违规增加融资成本,融资中介机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
四是天然气管网、供水企业收费。重点检查燃气管道运营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供水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向用户转嫁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按照《转发关于开展5G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专项治理的通知》(汉市监发〔2024〕12号)要求,强化治理力度,夯实治理成效。同时加大对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园区等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的清退和整治。
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重点
一、查处教育及相关领域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加强各类机构收费治理。重点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超时段、超限额收费的情况;检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检查各类机构组织研学旅游过程中质价不符、价外收费行为,以及收取保险费过程中价格欺诈等行为。督促指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在收费标准变动后,要及时变更,确保准确、全面公示收费内容等。
二是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治理。重点检查公立和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执行相关收费政策情况,民办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情况。全面检查课后服务收费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情况。重点检查职业教育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三是着力解决学生和家长反映突出的其他问题。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及通过基金会、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行为。检查学校向食堂经营者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食堂管理费,向学生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应自愿参保的保险费,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过程中擅自扩大服务范围,强制、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从中盈利,学校通过第三方机构变相向学生收取各类服务性费用等行为。
二、查处医药领域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监管。依法查处药品价格领域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检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和中药饮片最高差价率执行情况。
二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监管。检查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收费项目多、金额高的科室,依法查处通过串换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取不在除外内容中的一次性耗材费用行为。加大对重复收费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三是加强医学检验、门诊诊查收费执行情况监管。依法查处通过捆绑、组合方式提供医学检验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提供门诊诊查服务而收取诊查费等行为。
三、查处旅游领域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对旅游商品销售和周边餐饮经营者价格监管。检查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查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使用“时令价”模糊表述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查处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低标高结、虚假折价减价、虚假价格比较、实施“两套菜单”、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经营者价格监管。重点检查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和价格承诺履行情况,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
三是加强对线上旅游平台价格监管。重点查处虚假折价减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诱导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查处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使人误解价格标示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重点
一、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
一是严查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对自身资质或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来源等作虚假宣传吸引流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通过编造用户评价、虚构交易数据、虚构流量数据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直播带货中,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制造直播间虚假人气,或通过虚构剧情、话题演绎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规制网络商业诋毁行为。依法查处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依法查处组织利用第三方测评机构、“差评师”“水军”等进行虚假测评、发布负面评价等方式,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
三是打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恶意不兼容,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
一是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免费旅游等方式,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养老服务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傍权威”“傍科普”,查处以“补氧神器”“理疗神灯”等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医疗美容、植发美发、美妆美体、减肥健身、孕产母婴康复等机构,通过炮制虚假案例、剽窃图片文案、制造容貌焦虑等方式,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对产品功效、美容美体效果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是依法保护儿童、学生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对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使用误导性表述或夸大性用语等,对近视防控、视力保健产品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财商教育、早教、就业、公考、考研等各类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行为。
三、加大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
一是严查重点领域商业贿赂。严厉打击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借用医药外包、推广等途径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重点查处教育领域学生餐配送、校服定制等活动中给付学校或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交易机会等行为。依法查处旅游领域给付旅行社或导游导购返利回扣等非法利益的行为。查处通讯服务市场中,免费为学校、商业楼宇等提供非法经济利益,获取交易机会等行为。
二是规范市场新型营销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重点查处家装市场利用“免费设计”“产品升级”等噱头进行虚假营销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文娱领域通过伪造票房口碑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依法查处旅游市场经营者通过虚假标注酒店星级,过度美化宣传图片或发布不实视频,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加大创新创造创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查处员工、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或者离职后,泄露、违法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二是加大商业标识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日用品的行为。工作安排:市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你拍我查”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我省落实方案,建立问题征集渠道,加强案件查办和宣传倡导,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局市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重点领域线下检查力度,加大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日常监测力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等方式,多方拓宽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同时加强对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数据分析,主动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
工作安排:各镇(办)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重点领域线下检查力度,加大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日常监测力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等方式,多方拓宽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同时加强对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数据分析,主动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