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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2-000567
  •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09:06
  • 来源:

  • 发文机构:

    信息办
  • 内容概述: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和镇巴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20万元(其中:属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万元,属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万元)下达县乡村振兴局,主要用于全县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衔接相关资料编印费用和财政衔接资金与项目管理软件开发及购买第三方服务等。请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费使用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坚持资金精准使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骗取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镇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2〕10号)文件和省市相关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加快资金使用和报账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在要切实加快资金使用支付进度。

三、及时将项目管理费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立项、调整、实施等情况的录入。

四、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资金安排计划等,及时将资金使用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和受益群众等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积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做好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追踪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总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成效目标;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197(乡村振兴局)  0916-6712255(财政局)

联系邮箱:zbxczx2197@163.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育才路595号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附件:镇巴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与项目明细表(项目管理费)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

  • 1. 附件:镇巴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与项目明细表(项目管理费)及项目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