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巴县检察院分别前往该县永乐、简池、长岭、青水、兴隆、碾子、平安等镇,在镇村干部的见证下,向被救助群众送达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救济资助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
在所到镇村,检察干警向镇村干部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规定,通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镇村干部对该院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修复社会关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被救助群众向检察干警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因被救助人多数为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该院开通检护民生绿色通道,以主动上门的形式发放救助金,通过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发放,切实解决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实际难处。据悉,该院将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按照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关怀和司法温情,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