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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镇巴县魔芋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公告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1-001007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4日 08:36
  • 来源:

  • 发文机构:

    乡村振兴局
  • 内容概述:

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和镇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度魔芋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资金292.9万元(属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资金292.9万元)下达到兴隆镇、三元镇、长岭镇、青水镇、碾子镇、平安镇、小洋镇、渔渡镇、黎坝镇,泾洋街道办事处。请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坚持资金精准使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骗取等现象发生。必须严格按照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1〕19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发放人员补贴奖励、办公费、差旅费、宣传牌、标识牌、造景、装饰、土地征用等支出。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将资金挪作他用(项目与资金详见附表)。

二、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报账进度。各镇(街道)在收到拨款后2天内将资金下达到具体的项目。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在2021年11月10日前全部实施结束并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报账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图片、影像及财务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及时将资金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立项、调整、实施等情况的录入。

四、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资金安排计划等,各镇(街道)要扎实做好镇、村两级的项目与资金公示公告。及时将资金使用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和受益群众等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和项目实施地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收集公开公示清晰的影像资料予以存档备查。

五、积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追踪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总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成效目标;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评分表和项目总结一并报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16-6712197    0916-8641925

附件:镇巴县2021年度魔芋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与项目明细表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 1. 附件:镇巴县2021年度魔芋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与项目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