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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助学补助资金的公告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1-001088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16:30
  • 来源:

  • 发文机构:

    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政策要求和镇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助学补助资金27.3万元(属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7.3万元)下达给巴山镇、赤南镇、观音镇、平安镇、大池镇、永乐镇、杨家河镇、长岭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事处,请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按照镇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摸底工作的通知》(镇扶办发〔2021〕12号)要求,经各镇(街道)核查核实,2021年及以前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助学补助共91人次,共计补助资金27.3万元。

二、各镇(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必须严格按照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1〕19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将资金挪作他用(项目与资金详见附表)。

三、各镇(街道)要抓紧时间收齐补助人员资料,进一步核实补助人员相关情况,并务必于11月28日前将资金打入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同时将直补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查。

四、及时将资金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立项、调整、实施等情况的录入。

五、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资金安排计划等,各镇(街道)要扎实做好镇、村两级的项目与资金公示公告。及时将资金使用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和受益群众等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和项目实施地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收集公开公示清晰的影像资料予以存档备查。

六、积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追踪评价,并于2021年11月30日底前将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评分表和项目总结一并报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16-6712197    0916-8641925

附件:

1.镇巴县2021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学生教育助学补助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与项目明细表

2.镇巴县2021年第二批中、高职及技工院校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 1. 附件:镇巴县2021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