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 巴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根据《镇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镇财办预〔2021〕25号)及《镇巴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镇脱贫办发〔2018〕40号)要求,现将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0万元。
二、资金使用
依据《镇巴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并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255(财政局) 0916-5896308(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 473221353@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育才路595号
附件:镇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