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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小额信贷贴息和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助资金的公告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2-000343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09:45
  • 来源:

  • 发文机构:

    信息办
  • 内容概述:

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及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提前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计划,现将2022年第一批小额信贷贴息和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助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7.714万元(属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57.714万元)下达各镇(街道),请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此次下达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专项用于脱贫户小额信贷贴息和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助,支持脱贫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程序,扎实做好贴息及补助对象审核和资金兑付工作。

二、各镇(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必须严格按照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镇政发〔2021〕19号)要求安排、使用和管理资金。各镇(街道)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将资金挪作他用(项目与资金详见附表)。

三、各镇(街道)要在本文件下达1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期),及时将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和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助资金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兑付到户,同时指导和帮助脱贫户做好产业项目实施,严防资金趴窝。

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报账工作,认真做好项目档案资料及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各镇(街道)要及时将资金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立项、调整、实施等情况的录入。

六、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各镇(街道)要扎实做好镇、村两级的项目与资金公示公告。及时将资金使用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和受益群众等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和项目实施地固定公示栏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收集公开公示清晰的影像资料予以存档备查。

七、积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追踪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总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成效目标;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197(乡村振兴局)

             0916-6712255(财政局)

联系邮箱:zbxczx2197@163.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育才路595号(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财政局)

附件:镇巴县2022年第一批小额信贷贴息和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助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明细表及绩效目标表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5日

  • 1. 附件:镇巴县2022年第一批小额信贷贴息和互助资金借款占用费补助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明细表及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