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和《镇巴县2022年中央和省级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现将2022年度脱贫劳动力特设公益岗补助资金200万元、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资金700万元下达给人社局(属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请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此次下达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专项用于脱贫户(含三类人群)特设公益岗补助和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县人社局要组织各镇(街道)加快项目的实施、验收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兑付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必须严格按照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1〕19号)要求安排、使用和管理资金,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将资金挪作他用(项目与资金详见附表)。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验收、资金报账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卡按月将补助资金据实发放到户到人。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图片、影像及财务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及时将资金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立项、调整、实施等情况的录入。
五、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要扎实做好镇、村两级的项目与资金公示公告。及时将资金使用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和受益群众等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和项目实施地固定公示栏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收集公开公示清晰的影像资料予以存档备查。
六、积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追踪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总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成效目标;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197(乡村振兴局)
0916-6712255(财政局)
联系邮箱:zbxczx2197@163.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育才路595号(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财政局)
附件:镇巴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与项目明细表(脱贫劳动力特设公益岗和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及绩效目标表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