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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公示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1-000974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14:44
  • 来源:

  • 发文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内容概述:

镇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公示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2021年8月后) 业务管理部门 发放方式 监督电话
伤残抚恤 已审批通过的残疾军人
已审批通过的伤残人民警察
一级(因战106670;因公103300;因病99910)
二级(因战96530;因公91450;因病88030)
三级(因战84700;因公79600;因病74550)
四级(因战69420;因公62670;因病57590)
五级(因战54220;因公47410;因病44030)
六级(因战42360;因公40080;因病33860)
七级(因战32200;因公28820)
八级(因战20330;因公18610)
九级(因战16890;因公13560)
十级(因战11860;因公10140)   单位:元/年















镇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镇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惠民“一卡通”方式发放 6714259
三属定期抚恤 已审批通过的烈属
已审批通过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已审批通过的病故军人遗属
烈属:3386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9080
病故军人遗属:27360          单位:元/年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已审批通过的老复员军人 1760                       单位:元/月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已审批通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700                        单位:元/月
参战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已审批通过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 750                        单位:元/月
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已审批通过的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国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1180                       单位:元/月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已审批通过的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73.15×服役年数             单位:元/月 镇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惠民“一卡通”方式发放 6714259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庭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即:“本科年标准36000元,大专、高职年标准30000元,高中年标准24000元,初中1800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我县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3075元,即最低标准为33075元, “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补助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021年义务兵标准为39424元/年,超期服役一年加发10%,荣获二等功增发10%,荣获三等功增发5%。 671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