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汉中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镇巴县财政局联合镇巴县乡村振兴局将汉中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财办农〔2021〕56号)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255(财政局) 0916-5896308(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473221353@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育才路595号
附件:转发《汉中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镇巴县财政局 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2021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