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市民宗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镇巴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巴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镇巴县少数民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印发执行,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0916-6712003(县民宗局)
联系邮箱:157189597@qq.com
办公地址:中共镇巴县委机关大院(武营街150号)
附件:1.《镇巴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镇巴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镇巴县少数民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镇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