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但有部分城乡居民因各种因素影响,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从2021年2月1日起重新开放缴费通道,请未缴费人员及时补缴。
补缴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补缴通道:原集中缴费期通道不变
补缴标准: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执行
享受待遇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镇巴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巴税务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