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巴县碾子镇碾子村葫芦头农业园区配套排水渠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发改农经【2023】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使用2023年度第二批次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镇巴县碾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邀请招标。镇巴县碾子镇碾子村葫芦头农业园区配套排水渠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镇巴县碾子镇碾子村葫芦头农业园区配套排水渠改造项目,核定该工程为:改造排水渠道200米,采用梯形断面,底宽1.6米,使用M7.5浆砌石砌筑。本项目施工设一个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小区诚骏汽贸二楼持本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小区诚骏汽贸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巴县碾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巴县碾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巴县泾洋桥龙首小区二楼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916-6781305 电 话:0916-6719888
2023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