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高彩芳、李同春,丢失坐落于镇巴县泾洋镇向阳居委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镇房字第00132号,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