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西安景硕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1、镇巴县人民医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复核)服务项目已由镇巴县人民医院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10次会议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镇巴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县内公开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方案介绍:
②方案投标程度,是否满足服务内容三大块要求:水平衡测试、能源审计、
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审服务:依据陕机事函【2023】266号《关于开展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完成复审服务:
③产品市场供给情况,(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历史成交信息,附合同复印件):
④完成创建复审工作验收通过:
⑤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所有但不限于以上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及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该项目,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此项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审计师资格证;
(6)缴纳税收: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7)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若你单位资质及参建人员满足以上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7月21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在陕西巨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确定
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7月21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八、其他
确定参加投标后,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的报名资料(单位名称、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巴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巨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6-6712611 电话:0916-6733699
日期: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