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火灾风险较大。现将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组织开展一次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本单位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下班离岗时要关闭电源和门窗;放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切实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处置。
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应提前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营业期间应加强防火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严禁违规用火用电,营业结束时要关闭电源、气源;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
三、举办中秋国庆晚会、大型商业促销活动,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四、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严禁货物混合堆放、超量堆存、违规堆存,严禁违规住人;出租房、群租房使用燃气的房间应与人员住宿的房间分开,通往楼顶的疏散楼梯要保持畅通。
五、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动焊前,要清理作业点及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具,明确现场看护人,做到现场动火不离人,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六、进入电影院、KTV等公共娱乐场所时,应观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七、外出旅游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山区、水域或自然条件较为复杂的区域游玩时,要关注天气变化,规避安全风险,做好自身防护。
八、居民家庭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杂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气源;要教育孩子不能玩火;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九、进入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不乱扔烟头,不在森林草原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十、长期外出应关闭室内燃气总阀,并保持室内通风。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灶时,先点火后开灶具开关,使用时先关气阀后熄火;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敞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应到室外安全区域拨打报警电话,疏散周边人员。
十一、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或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
十二、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投诉。
镇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