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工作,更新完善市场要素,发挥基准地价对城镇土地出让价格的指导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土地市场秩序,我县需要对现行的城镇基准地价标准进行更新和调整,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规定,县政府决定举行《镇巴县城镇基准地价调证和更新》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镇巴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上午14:30-17:30
在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代表
泾洋街道办事处、观音镇人民政府、简池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统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由单位各推荐1名,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各1名;泾洋街道办鹿子坝社区、李家坪村委会、小洋镇木桥社区、长岭镇中坝村各村(社区)支书1名;9个基层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调查利用股、执法股、规划股、国土空间规划中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1名。
其他代表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者邀请产生,也可直接举行听证会。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人员应该提前了解、熟悉土地方面相关政策、了解镇巴县经济发展状况。听证代表有权对本次更新和调整的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3.请参会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会场签到;
4.各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应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五、报名方式与截至时间
1、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持单位介绍信或者居民身份证前往镇巴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者旁听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2、各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应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公告。
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