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严把车辆超载超限源头管理关,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载超限长效管理工作,经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货运企业进行核查,决定将我县内6家货运源头企业(详见附表)列为重点源头单位,同时在县内设置2处治超执法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附件:1.治超执法点公示表;
2.重点货物源头企业公示表。
镇巴县治超办(代章)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