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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镇巴县人民政府批准(镇政函〔2025〕52号),由镇巴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收回镇土批〔201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镇巴县绿色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宗地位置:小洋镇木桥村,用地性质:划拨,规划用途:工业用地,面积:1162.72平方米。

二、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8日

三、其他事项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镇巴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涂俊;联系电话:0916-6717008)

附件:宗地图

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2日

  • 1. 附件:宗地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