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了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鹿子坝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名称: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鹿子坝村卫生室
二、变更后名称: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鹿子坝村卫生室
三、执业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鹿子坝社区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程君
镇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