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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2024年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公示

  • 索引号:

    zbxzf00000/2025-000296
  •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1日 15:52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为保护和恢复我县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4〕18号)精神,我县将组织开展2024年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放流基本信息

1.放流品种及数量:放流经济鱼类苗种数量16.5万尾,其中草鱼10万尾,规格≥15cm,鲢4.5万尾,规格≥13cm,鳙2万尾,规格≥13cm。

2.放流苗种质量要求:体质健壮、规格整齐、无损伤、无病害、摄食良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流。

3.放流地点:泾洋河泾洋段(主场)、楮河兴隆段、徐家河长岭段。

4.实施时间:2025年7月8日。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放流活动专项资金共计1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草鱼:7万元

白鲢:1.8万元

鳙鱼:1.2万元

三、实施及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生产技术股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放流各项工作,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前期准备,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苗种供应要求:苗种供应单位为汉中市水产发展中心。

3.监督管理:活动将实施现场公证,县电视台等媒体全程宣传报道,接受社会监督。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保障放流效果。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镇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16-6712061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