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按照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河湖长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确保河长巡河履职接续开展,现将调整更新后的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县级河长名录予以公示。
请各河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扎实抓好所包联镇(街道)辖区河湖管护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及时完成辖区河湖长公示牌信息更新。
监督电话:镇巴县河长制办公室(0916—6716456)
附件:1.镇巴县总河长、副总河长一览表
2.镇巴县镇(街道)县级河长责任一览表
镇巴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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