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教育惠民政策明白卡 | ||||||
学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标准 | 资助对象 | 受理单位 | |
学前教育 | 1 |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 免交保教费 |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在读幼儿 | 就读学校 | |
2 |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 每生每年750元 |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 |||
义务教育 | 1 | 免学杂费 | 免交学杂费 |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 就读学校 | |
2 | 免教科书费 | 免费发放教科书 |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 |||
3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 |||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 |||||
4 | 营养改善计划 | 在校午餐补助每生每天5元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人群按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 |||
普通高中教育 | 1 | 免学杂费 | 每生每年1600元 | 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 就读学校 | |
2 | 国家助学金 | 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800元(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标) | 具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 |||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标) | ||||||
3 | 免住宿费 | 每生每年600元 | 特殊群体寄宿学生 | |||
中等职业教育 | 1 | 免学费 | 每生每年1600元 |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 就读学校 | |
2 | 国家助学金 | 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800元(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标、扩面) | 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含县城) | |||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标、扩面) | ||||||
3 | 免住宿费 | 每生每年600元 | 特殊群体寄宿学生 | |||
4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含)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 |||
高等教育 | 1 |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10000元 | 成绩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 就读高校 | |
2 |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6000元 |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 |||
3 |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42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 | |||
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200元 | ||||||
4 | 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3700元 |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专科学生 | |||
5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 |||
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 ||||||
6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 |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 |||
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 | ||||||
7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 中国国籍、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 ||||||
8 | 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 | |||
9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 考入省外院校,每生资助1000元; 考入省内院校,每生资助500元。 |
本县户籍、普通高中及中职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名额根据上级下拨资金确定 | 镇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10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 本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 | |||
11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2022、2023年毕业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2022年之前毕业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在陕西省艰苦边远地区(48个)基层单位就业(不含县本级和县级政府驻地所在镇,不含特殊行业)的省属普通高校2018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就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三年正常申报,毕业后的第四年可以补报,逾期不再受理。 | |||
备注:本表所列政策实施时以各级颁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镇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16-6734199 0916-6718008 监督举报电话:0916-6712084 镇巴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