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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日报】镇巴人大“135”工作法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镇巴县人大常委会守正创新,探索推行“135”工作法,建立被审计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制度,不断提升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质效,做好年度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半篇文章”。

一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把审议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和做法,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率先出台了《镇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工作审查监督办法(试行)》。《办法》主要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审查监督作出了详细规定,对监督方式、程序、工作机制、整改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特别对专题听取和审议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作了具体规定,为被审计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张清单,压实工作责任。问题清单。为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精准性,被审计单位在对审计结果报告反映问题进行全面对标对表梳理的基础上,形成了问题清单,详细载明了问题的种类和具体表现,逐一分解落实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完成时限,统一提交责任单位(股室)办理,夯实整改工作责任。

整改清单。对照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逐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情况,逐一填制形成整改清单,如已整改问题的情况说明,整改凭证号、附件张数以及未整改问题的原因等,通过建立整改清单,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销号完成整改事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督查清单。为增强审计整改监督的实效性,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到被审计单位开展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通过对审计结果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整改凭证、账表等整改资料的核实,县人大财经工委将跟踪监督情况,逐一填制形成了督查清单,详细记载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的真实性,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五个抓手,提升监督质效。提前参与打基础。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议题前,县人大财经工委主动与县审计局对接,将县人大财经工委工作人员编入到审计工作组,深入到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计工作。提前掌握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也为做好被审计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奠定基础。

跟踪监督提质量。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县人大财经工委、审计局专业人员为成员的跟踪监督工作组,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工作力度,推进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业务规范化建设,实现审计监督的专业性与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有机融合,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报告工作显实效。根据审计工作监督办法的规定,7月24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两个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被审计单位详细报告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完善制度的情况以及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相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这既是对被审计单位工作的一种监督,也是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的一种反馈,还推动解决了一些需要多部门协调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民主测评见真章。按照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在听取和审议了被审计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后,采取无记名方式,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两个被审计单位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为100%和97%,并当场宣布了测评结果。

成果转化提效能。县人大常委会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县委,抄送县政府,传导了整改工作压力。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审议监督情况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整改落实结果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或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公开,增强了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被审计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推动了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