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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十八届二次 编号: 第14号 类别:
领衔人: 韩维臻 附议人: 文世珍 分类:
主 办: 公安局 会办: 处理状态: 已办
案由: 关于河滨南路与育才路交叉处增加红绿灯的建议
正文:
镇巴县城河滨南路、育才路和彩虹桥交界路口,这里是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生过往路段,也是国道货车、班车较多,接送孩子时间人多车多一片混乱,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基本上没有按人行道过,乱闯通过非常危险,为了孩子们能安全上学,为了群众能过往平安。
建议:
在河滨南路与育才路交叉处增加红绿灯,确保行人和学生通行安全。
回复:

韩维臻、文世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关于河滨南路与育才路交叉处增设红绿灯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交警大队迅速召开队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专人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结合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河滨南路与育才路交叉处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第14号建议,交警大队认真研究部署,针对河滨南路与育才路口交通安全实际,经实地踏勘调研,此路口不具备设立交通信号灯条件。根据路口交通实际情况,交警大队采取积极工作措施,确保该路段的交通安全。一是向政府汇报,积极与县城建规划部门沟通,及时完善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牌的设立和交通标线的施划,进一步优化通行秩序;二是加大管控力度。交警大队充分利用电瓶车、移动电子警察车加强巡逻力度和密度,对违停现象突出的路段实行重点管控,对该路段周边沿线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和录入锁定,保障道路的畅通;三是在上下班及学生放学等人流高峰期,专门安排警力在该路段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确保重点时段和易发生交通堵塞路段的道路安全、畅通。
最后,由衷感谢你们的建议,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支持、理解和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特此回复。
                                            

                         镇巴县公安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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