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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十八届四次 编号: 第17号 类别: B类
领衔人: 周倩 附议人: 马良俊、王孝林、康祥军、符光美 分类:
主 办: 县住建局 会办: 处理状态: 已办
案由: 关于多渠道解决县城中心及北段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正文:

随着私家车的与日俱增,城区及周边的交通环境也随之恶化,停车难成为首要问题,目前县委县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出台管理办法,比如设立巴山广场停车场、苗乡广场立体停车位等有效缓解了这一问题,但是这些停车位主要集中在南面和西面。对于居住在县城中心及北段的居民,尤其是老旧小区和低层小区没有停车位的住户增加了不便。

建议:

有关部门在原体育场未改造好之前,多渠道缓解这部分居民停车难的问题,比如:一是按区域合理规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在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周边居民在一定时段内顺向临时停放(如下午600——第2天清晨7:00) 二是打破固有思维,进一步落实错时共享停车。提前做好信息的登记和核对,保证进出单位、小区车辆、人员可追溯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既有停车资源的开放共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鼓励并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将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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