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 编号: | 61号 | 类别: | A类 |
领衔人: | 成友文 | 附议人: | 凌世雄、方妮、齐玲、王小林、冯利、张中德、刘自莉 | 分类: | |
主 办: | 乡村振兴局 | 会办: | 处理状态: | 已办 | |
案由: | 关于在乡村振兴期间优先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
正文: |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到广大群众一致认可。但因政策原因,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享受的政策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边远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及村级活动场所相对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群众满意度和整体发展的趋势。在即将开展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优先支持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统筹兼顾村与村的平衡发展,减少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关心的基础问题。
建议:乡村振兴优先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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