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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号: 61号 类别: A类
领衔人: 成友文 附议人: 凌世雄、方妮、齐玲、王小林、冯利、张中德、刘自莉 分类:
主 办: 乡村振兴局 会办: 处理状态: 已办
案由: 关于在乡村振兴期间优先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正文: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到广大群众一致认可。但因政策原因,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享受的政策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边远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及村级活动场所相对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群众满意度和整体发展的趋势。在即将开展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优先支持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统筹兼顾村与村的平衡发展,减少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关心的基础问题。
    建议:乡村振兴优先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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