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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镇巴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编号: 第65号 类别: A类
领衔人: 庞超会 附议人: 分类:
主 办: 农业农村局 会办: 处理状态: 已办
案由: 关于解决农业产业项目用地的建议
正文:

内容:
各镇村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准备实施一些农业产业项目(茶叶基地、中药材产业等),如赤南镇青树村雌鸡岭有古贡茶茶园500亩,因管护不到位目前已经成为灌木林地,我村想将此茶园砍出来继续发展茶产业,但目前耕地保护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严,林业部门没有具体指导意见,我村无法贸然实施,发展其他农业产业也没有符合条件的土地(林地、耕地)能够使用,产业如何发展,用地保障成为难题。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共同研究协调,加强指导,做好农业产业用地保障。

回复:

庞超会代表: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产业项目用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仔细研读学习您的建议,结合产业发展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产业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始终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重心。为此,县委县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24年以来,特别加大了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努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农村产业发展能力。
但我们在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国土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越“红线”、逾“底线”,在产业项目谋划时就要充分考虑政策界限,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在相关规划编制、调整时结合产业发展需求预留适当产业用地,合规用好设施农业用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用地、退耕还林等支持产业发展用地政策。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赤南镇青树村雌鸡岭古贡茶园管护发展”具体问题,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等,了解茶园土地属性(耕地、林地、园地等),根据土地属性采取相应措施。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67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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