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中心工作,主动策划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部署媒体活动。
2.负责新媒体新技术引进、使用、推广,贯彻落实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3.贯彻执行各行业的相关政策及法规,确保宣传事业、产业经营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负责开展网上宣传工作,负责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其他网上宣传工作,县政府网新闻宣传栏目等运营、维护与管理。
5.负责在域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媒体的沟通协调及相关采访工作配合。
6.做好域内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采访、报送工作,并在域内做好媒体发布,做到客观正面报道。
7.发挥本土文化优势,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公益等活动,丰富文化生活;推进多元化发展,开展各类商务、会展、节庆等活动,拓宽经营渠道,提升造血机能。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