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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李春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2-000515
  •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8日 10:29
  • 来源:

  • 发文机构:

    信息办
  •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镇巴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李春燕任镇巴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

孟瀚同志任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洋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

免去蔡小军同志镇巴县杨家河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巴县杨家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站长)职务。

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