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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 2024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第三批次)的公告

  • 索引号:

    zbxzf00000/2024-000095
  •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11:28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根据《镇巴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第三批次)112.35万元(2024年度第二批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4万元、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1.95万元)下达给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事处。请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费补助。经各镇(街道)审核上报,2024年度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三批次)共申报2247人,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12.35万元。

二、各镇(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必须严格按照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4〕24号)要求安排、使用和管理资金。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将资金挪作他用。

三、各镇(街道)在本文件下达后,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将补助资金信息录入惠民系统,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录入惠民”一卡通“平台的信息据实发放到人,兑付工作完成后,镇村同步公告资金兑现情况。

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报账工作,认真做好项目档案资料及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要及时将资金项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业务子系统,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在系统中进行项目实施等情况的录入。

六、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各镇(街道)要扎实做好镇、村两级的项目与资金公示公告。及时将资金使用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和受益群众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收集公开公示清晰的影像资料予以存档备查。

七、积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追踪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总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成效目标;包括社会效益等。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061(农业农村局)

0916-6712255(财政局)

联系邮箱:zbxczx2197@163.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秦茗路49号

附:1.镇巴县2024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汇总表(第三批次)

2.镇巴县2024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花名册(第三批次)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 1. 2024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汇总表(第三批次).xls
  • 2. 2024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花名册(第三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