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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再升级陕西省于202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 索引号:

    zbxzf00000/2026-000299
  •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6日 09:41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为补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短板,破解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从业人员因劳动关系模糊导致工伤保障缺位的问题,根据《陕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陕西省自2026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省级试点工作,镇巴县同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为辖区新业态从业人员筑牢职业安全保障屏障。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实施总体概况

(一)保障覆盖行业与适用人群

本次试点首批覆盖即时配送、网约车出行、同城货运三大行业,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落实、分批纳入的管理模式。

凡在陕西省内平台注册、在镇巴县范围内接单,依托平台开展配送、客运、货运服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落实每单必保、每人必保要求,实现接单即可享受职业伤害保障。

(二)政策核心目标

一方面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职业伤害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完整保障,化解接单作业受伤后无人赔付的现实困境;另一方面合理分摊平台企业用工风险,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劳动权益。

(三)参保缴费规则

职业伤害保障缴费主体为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全部保费由对应经营平台承担,不增加劳动者经济负担。

二、六类情形可认定为职业伤害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按规定申请职业伤害相关待遇:

(一)执行订单服务期间,发生事故伤害、遭遇暴力意外伤害或者意外下落不明;

(二)前往站点接受平台统一管理、完成订单后返回住所的合理通勤途中,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接单作业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发病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在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维护国家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

(五)退役军人在平台从业期间,原有因公、因战伤残旧伤复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职业伤害的情形。

三、全方位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清单

试点政策构建起覆盖医疗、伤残、生活、身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全部待遇均可依规申领:

医疗相关待遇: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全额报销、康复治疗费、伤残辅助器具购置费用;

伤残补助待遇:一至十级伤残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配套发放生活护理费;

身故抚恤待遇:按照6个月计发基数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同时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误工生活保障:劳动者治疗休养期间,由平台企业足额支付生活保障费,保障其治疗期间基本生活。

四、业务经办运行模式

省级人社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作为业务承办单位,负责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算、理赔发放等具体业务;人社部门统筹做好政策制定、全程监督、风险管控工作,简化申报流程,提升理赔办理效率,降低从业人员办事成本。

五、推动政策落地的工作倡议

辖区各出行、配送、货运平台企业要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按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用,做好从业人员政策告知、事故报备协助等工作;

广大外卖骑手、网约车、货运从业人员要主动学习了解政策内容,接单途中规范安全作业,发生意外后第一时间留存订单、轨迹、事故、就医凭证,及时通过平台或人社渠道申报职业伤害认定。